Friday, 09 June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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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是有人看的 T.T
    我要努力寫好 >_<


    上一次說到 MWI 會帶來一個很大的問題
    那就是天擇原則

     Anthropic principle -> 這個究竟是人擇, 還是天擇呢
    我看的翻譯是叫天擇原則的
    而 MAX 卻指出, 那是人擇原則

    算了吧
    無論你叫我做 PK, 還是叫我做死肥仔
    我還是我
    沒影響的

    所謂的人擇原則
    就是用我們的存在, 來證明的一個原則
    試想像我們的地球如果不是太陽系的第三個行星
    而是第五個, 或是第二個
    要麼地球的水份會因為過熱而蒸發掉
    要麼就是變成一顆什麼都沒有的冰封行星

    所以
    以多世界解釋中的我們來說
    雖然有千千萬萬個可能令我們不在我們現在身處的宇宙當中
    但是
    我們的存在, 洽洽證明了只有這樣的一條路才能夠到達現在的光境

    換句話說
    母親懷胎十月, 而胎中的嬰兒是兒子的機會是二分之一
    那麼, 在N代前開始計算, 只有 1/2^N 的機會
    才會讓我的「姓」不會失傳掉

    事實呢, 洽洽就因為我的出世而證明了這個 1/2^N 的機會發生了
    而如果這個沒有發生, 我也不會再繼續存在

    路, 原來全是這樣走出來的

    所以地球會是太陽系第三個行星
    所以宇宙不斷地在膨脹
    所以有水循環
    所以有你和我

    這就是人擇原則


    人擇原則, 帶來了一個非常非常有趣的假想實驗
    量子自殺實驗

    假設有一個箱子
    一個人, 坐在裡面
    裡面還有一個裝置
    那裝置一邊會擲毫, 然後從擲毫的結果
    去扳動一把手槍的扳機
    手槍的槍口指著那個人的頭顱

    假設擲到「公」, 就是開槍
    擲到「字」, 就再擲一次

    結果會怎樣呢?

    對於箱子外的我們
    結果是簡單又直接的

    就是經過0-N次的擲毫後
    那人會被槍斃

    而對於箱子內的那個人呢?

    跟據人擇原理
    那個人永遠也不會死去

    因為只要他一死去, 這個宇宙對他而言就再不存在了
    所以, 在一個擲出「公」的世界, 和一個擲出「字」的世界中
    人擇原理會幫他選擇「字」那個

    就是對於那人而言
    那個擲毫擲到「字」的機率是 100%
    而當那人將槍口移開
    那時候機率才會回到 50%

    但這個實驗是無意義的
    因為對於我們而言
    再幾次的擲毫後
    那個箱子中的人已經死去了

    但箱子中的人呢?
    則認為自己一直生存著
    而且永遠也不會被這個裝置殺掉

    換言之
    再幾次擲毫之後
    箱子外的我們和箱子內的那個人已經處於兩個不同的世界了


    結論就是
    哥本哈根解釋包含了一個揮之不去的魔鬼「意識」
    而多世界解釋卻令每天相見的我們因為一顆骰子而永遠再不相見

    兩個都在物理上都沒有缺憾
    但兩個在哲學上都是讓人摸不著頭腦的

    究竟世界之所以以這個方式存在
    是因為我們的意識感受到他
    還是整個宇宙不斷的在玩量子自殺遊戲而我們被困在箱子內呢?

    原本只是在爭辯光究竟是粒子還是波
    到最後, 卻變成了整個宇宙的問題了


     好... 現在, 請把我這三篇 XANGA 所說過的一切忘記

    思考一下自己走過的路
    崩塌過的機率波
    身處過的平衡宇宙

    我希望大家有一些得著

    至少於我而言
    量子力學帶給我的衝擊是玫命性的
    他另我一而再, 再而三的思考自己的一套哲學的合理性

    幸好, 到目前為止, 我還未看到有推翻自己系統的必要


    在此恭喜那些討厭這個專輯的人
    因為已經完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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